一、廢氣方面
1.在采樣管線上增加過濾、吸收裝置;
2.拔出部分測量探頭,使采樣孔漏氣,稀釋排放污染物;
3.改變量程上限設置轉換系數;
4.標定儀器時人為將監控數據調低;
5.數據采樣的分析儀、數據傳輸的工控機和辦公室電腦聯通,隨意篡改監測數據;
6.煙氣在線監測儀器的實測數據和折算數據之間不符合邏輯關系;
7.在自動監測設備采樣管路上接氮氣稀釋裝置;
8.修改煙道截面積參數;
9.在采樣管線上扎孔;
10.在數據采樣的分析儀和數據傳輸的工控機之間的數據線上增加可調控電阻器,通過開關調控污染物濃度數據;
11.采樣管線內有水(伴熱管線為U形管路);
12.空氣過剩系數、流速量程等參數未按要求設置。
二、廢水方面
1.采樣管采集的水樣不是實際排放廢水(對采樣口進行改造,將采樣管引至達標水質中采樣);
2.在采樣點前稀釋廢水或在采樣點處接稀釋管線;
3.修改設備參數;
4.堵塞采樣管。
三、其他方面
1.軟件系統安裝操作軟件調整監測數據;
2.上傳前修改在線監測數據;
3.兩本賬(陰陽臺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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